中国轴承出口频遭反倾销!

2018/12/5 14:33:14 次浏览 分类:新闻资讯

01美国
1987年6月15日,美国商务部次对中国出口的圆锥滚子轴承颁布反倾销税令。
2000年7月11日,继次日落复审之后,美国商务部次延长对中国出口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令。继第二次日落复审之后,美国商务部六年后第二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令。
2012 年8 月30 日,继第三次日落复审之后,美国商务部第三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令。
2016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中国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零件产品反倾销税命令的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15 年6 月1 日至2016 年5 月31 日)。
2017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圆锥滚子轴承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圆锥滚子轴承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在合理预期内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7 年11 月6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中国出口的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零部件做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本案现行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60.25%的税率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美国对中国圆锥滚子轴承等汽车零部件出口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主要原因是美国圆锥滚子轴承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试图借此增强自身竞争力,属于隐蔽的贸易救济型贸易壁垒。
02 欧亚经济委员会
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7年12月13日,俄联邦政府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实施31.3%—41.5%反倾销税率,有效期为5年。
2012年9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涉案产品启动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3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将反倾销措施延长5年。
2017年9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滚动轴承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2018年6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维持原31.3%—41.5%的反倾销税率,有效期为5年。
03 阿根廷
2017年11月30日,阿根廷生产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第694-E/2017号决议,应当地企业SKF ARGENTINA S.A.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外径介于30mm和120mm之间的向心球轴承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482.10.10。本调查结束前对华轴承的现行反倾销措施(限定低到岸价为7.45美元/千克~21.09美元/千克)继续有效。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2017年10月。
2018年11月9日,阿根廷生产和劳工部发布2018年107号决议,决定结束对我径向滚珠轴承的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根据型号确定6.45-15.62美元/公斤不等的6档低限价,如果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FOB价格低于该低限价,征收上述两个价格的差价作为反倾销税,有效期3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

04 行业前辈:“谁应诉,谁受益”
2002年2月13日,在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64天,根据美国托林顿轴承公司等4家公司的请求,美国轴承协会以中国轴承在美国市场低于正常的出口价格销售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销往美国的球轴承提出反倾销调查。调查包括我国28个省、市的253家轴承企业,涉及2亿多美元的出口值,规模之大为历年来所罕见。
什么是“倾销”与“反倾销”
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壁垒,次试图利用世贸规则对中国产品进行制裁。一旦败诉,中国球轴承在美国的市场份额有可能荡然无存,更为严竣的是,欧盟等市场通常会在美国判决之后,参照其反倾销税率对中国产品发动同样的调查。
与深谙世贸游戏规则的竞争对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不少企业甚至对于什么是反倾销都一无所知,常常被国际诉讼吓倒,自动放弃应诉的权利,给竞争对手打压我国企业以可趁之机。
而事实上,我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的重灾区。自 1979年8月中国的产品首次被欧共体控告倾销以来,我国企业遭遇到460多起反倾销指控,涉及的商品达到4000多种,直接影响出口金额达100亿美元以上。
2002年2月28日,深感事态严重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轴承主产区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紧急会议,向80多家主要轴承生产和出口企业通报了此事,商讨应诉办法。
面对指控,有人应战有人退缩。机电商会召集厂家的目的只有一个:鼓励企业参与应诉。从得到通知那天开始,留给轴承企业填写调查表的时间只有几天。然而,不应诉就意味着弃权。虽然一些国内企业还是怕打“洋官司”,在关键时刻退缩了,但与10年前杭州萧山那家弹簧垫圈厂孤军应战的情形形成对比的是,终还是有近50家企业决定参与集体诉讼,以维护多年打拼下的美国市场。
拒绝应诉等于“不战而降”,中国企业胜诉消息传来,国内轴承企业普遍感到了“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味道。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公告,华盛顿当地时间2017年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了终裁决听证会,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代表以四对零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判定中国销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美国不能向应诉企业加收任何“反倾销税”。
然而,当时临阵怯步,拒绝应诉的另外200家国内轴承企业,一旦美商继续追诉,美方仍将对其征收59.3%的反倾销税。这些企业将因过高的关税而痛失美国市场。对此,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副局长表示,拒绝应诉等于“不战而降”。起诉国将根据他们掌握的材料作出裁决,必输无疑。因此,积极应对反倾销,是每个企业的权利,也是义务。因为一旦反倾销指控成立,受损的不仅是一家企业,还可能是整个产业。
历次官司证明,应诉是市场的通行证。浙江省常山县一家轴承企业,从1997年起就积极应诉美方提起的圆锥轴承反倾销诉讼,每年都争取到了满意的关税率。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企业很少应诉,基本上处于打不还手的状况。1991年,美方曾发起对我同一类轴承的反倾销案,当时包括“慈兴”在内的浙江企业几乎没有一家应诉。
1994年原外经贸部发布“谁应诉、谁受益”的规定以后,浙江企业的应诉率有所上升;近10年的应诉率达到100%。
从浙江企业的应诉结果看,75%的案件通过应诉大大降低了税率,无税和无损害结案的绝对胜诉率也达到37.5%。与美国打了10多年反倾销官司的有关轴承人士表示“如果不是积极应诉申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群体应诉不仅使各个企业分摊的律师费降低,而且由于起诉国很重视应诉企业在产业中的代表性,因此群体应诉往往能起到良好的作用。
应诉是市场的“通行证”。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一位经历了同类产品两场反倾销案的人士,对中国这53家企业的反应深感欣慰。他说,从消极逃避到积极应诉,这说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在提高,但愿有更多的中国企业从容应对。
受到反倾销指控,是积极应诉还是消极回避,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成熟的标志。假如不想退出这一市场,不想把多年苦心开发的市场拱手相让,就必须应诉,不管原告在诉讼书上是否有你这个企业的名字,因为反倾销反的是某种商品,而不是某个企业,假如不应诉,美国商务部就会用已经掌握的资料计算在你的头上,这个“已经掌握的资料”往往就是原告提供的资料,这就从根本上失掉胜诉的希望。
应诉企业,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律师申诉自己是市场经济企业,企业和政府之间除缴纳税收之处,别无关系,即使争取不到完全的市场经济待遇,也要争取到自主经营或与政府无关的待遇,特别是民营企业,这方面有更大的抗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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